发展无公害蔬菜生产,保障城乡人民身体健康蔬菜是城乡人民每日必不可少的副食品。“民以食为天,国以农为本”,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米袋子”和“菜篮子”,是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自立富强的根本保障。众所周知,食用优质、安全、无污染的蔬菜有利于人体健康。蔬菜和其他副食品一样,提供人体生命活动所必需的营养物质,保障人体健康。可是被污染的蔬菜会使人体摄入某些有害物质和有害元素,从而危及人体健康。所以,人们对蔬菜食品的要求,除数量、营养与品质得到保证外,还要特别注重食品的卫生与安全。蔬菜的种类、品种多,生产周期短,茬口复杂,病虫害多,施药频繁,特别是夏秋病虫多发季节,给食用蔬菜带来隐患最大。
20世纪90年代,据宁夏农业环保监测站研究,银川地区NO3-和NO2-、重金属、农药等污染严重,尤以NO3-和NO2-污染更为严重,特别是叶菜类。在蔬菜中硝酸盐超过一定含量时,将对人体产生很大的危害。体内NO3-浓度过高,易产生高铁血红蛋白,血液呈蓝黑色形成蓝婴病造成死亡。另外,硝酸盐转化成亚硝酸盐,会形成强致癌和致畸的亚硝酸胺,这种物质。一旦进入蔬菜后,将会给人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据报道,1991年天津市居民食用韭菜中毒,仅南开医院就收治100多人。银川地区因农药施用不当造成食用后中毒事件也时有报道。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1973年规定,硝酸盐(NaNO3)的AOT值(日允许量)、硝酸盐(NaNO3)和亚硝酸盐(NaNO2)的日摄入量最高分别为每公斤(体重)5mg和0.2mg,以人体均重60kg计,每人每日吃菜0.5kg计算,则每公斤蔬菜中NO3-允许量为432mg,NO2-为15.6mg。
依据有关研究,蔬菜在腌渍、煮熟后硝酸盐分别减少45%和60%~70%。1982年。20世纪90年代初,据殷允相等人调查,银川市80%以上蔬菜超过一级卫生标准,多数蔬菜硝酸盐含量较高,尤其是半面棚油菜和芹菜超过了限量值;在28种蔬菜中,80%以上超过了一级卫生标准,多数蔬菜NO3-达到重度污染标准,半面棚油菜和芹菜超过了严重污染标准,与全国各大都市相比,银川蔬菜NO3-处于较高水平。同时,保护地由于面积小、复种指数高,有机肥和化肥施用量高出露地1~2倍,且温室内湿热的特殊气候环境造成土壤和蔬菜中的硝酸盐大量积存。所以,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以保障城乡人民身体健康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