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生物包括所有与人类生存环境有关的生物,在农业生产中除了目标生物(作物)外的其他生物都是环境生物,这些环境生物对农产品的生产及产品质址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有机农业对生物也有明确的规定,最突出的相关规定是几乎所有的有机农业标准都禁止在有机农业操作中使用基因工程产品,因为其潜在的风险尚未得到确认。
在种子种苗的选择方面:要求有机作物生产所用的种子和种苗必须来自认证的有机农业生产系统。选择品种时应注意其对病虫害有较强的抵抗力;严禁使用化学物质处理种子;不使用由转基因获得的品种。
有机农业强调避免农事活动对土壤或作物的污染及生态破坏,要求制订有效的农场生态保护计划,采用植树种草、秸秆覆盖、不同作物间作等方法避免土壤课露,控制水土流失,防止土壤沙化和盐碱化;要求建立害虫天敌的栖息地和保护带,保护生物多样性。禁止毁林、毁草、开荒发展有机种植。
对于野生植物的采集,要求采集活动不得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对动植物物种造成威胁,采集量不得超过生态系统可持续生产的最大产量。
生产性繁殖体应采用经过认证的有机种源,并可追溯性清晰。
总之,有机农业对生物或生态的要求是尽量保持其多样性,以维持生态系统的
稳定,要采取各种措施维持生态系统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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